大家注意,房产中介私自修改购房合同怎么办?

写这个帖子是希望大家注意,以后买房一定要注意!麻痹我爱我家华熙,太晚了,如果有必要后续补照片证据!!!
5月17号跟业主还有中介我爱我家华熙地产一起签了购房合同,交了定金2万!因为是在肯德基签的合同,当时中介没有带公章,合同只有买房人和卖房人的签字和手印,只能让中介把合同拿走,说盖完章还给我们!
回到家后,让中介拍了未盖章合同照片给我,为了给家人看!

5月18号交了中介服务费3万!

5月30号收到中介寄过来的合同!已经盖了他们中介的章!跟照片一对比,妈的,加了一句话!本来合同上约定等到了7月有了购房资格就走手续,合同一开始写的7月5日之前办理贷款手续!然后寄给我的已盖章版本加了一句“且买房人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虽然这个无关紧要,只是走手续着急一点而已,可能是卖房人想早点拿到钱,加的这句话不会让我多掏钱,但是我不知道后面还有没有套路!!!


关于购房资格:我是外地户籍,在京买房需要五年社保,我的社保六月底才够五年,所以需要七月份走手续!
有没有律师朋友,请教下!没有加这句话的版本(当时面签的版本)只有买卖双方签字和手印,没有中介签字盖章!加了这句话的版本(中介私自修改后的版本)是盖过章的,是不是我就得认倒霉了,承认这个版本是最终正式版,随便他们改合同啊!

另外,未盖章的版本也只有照片,能作为证据吗?

问了中介,她说因为别的合同都有,当时拟的时候忘记写了,合同审核时通知让改的,因为别的事叉过去了所以忘记告诉我了!说不影响,审核购房资格只需要一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后就可以就网签,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网签,不知道靠谱不!

网友评论:

单方修改的合同条款无效。有权要求继续发行原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持合同原件、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发行原合同。

至于你说的这个5日内,属于双方未协商条款,应按照无效条款处理。保留证据,避免纠纷,如果对条款有异议,尽早协商。

没多大影响,每个城市政策不一样,不好说。加这句话。就是让你更快网签,规定时间内完成流程。对你只有好处,你是买方。你真心买的话。就没问题。同同时,提醒你,如果卖方,拖着不走流程,超过时间,就算对方违约,要陪你4万。关键,合同里要写清楚,对方过户的时间,知道吗?在多少号之前过户!前提,你自己钱要到位,还有购买资格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