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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最大的文豪爱伦坡的诗歌《乌鸦》《The Raven》

    爱伦坡作为美国最大的文豪,一直以某种癫狂诡异的样子出现,包括他的相片也看着有点狂,还有他的婚姻状态也是。但最近读了篇他自己写的文论后,发现哇塞,这哪里有一丁点的癫,再没有比爱伦坡更逻辑清晰的创作者了。

    The Raven也就是《乌鸦》是他最为人所知的诗歌。我曾以为他这首完全是偶发的天才之作,哪知道他每一步都是有计划的。他是这么描述自己的创作的:

     

    诗歌,得有重复的诗行增加力度,所谓叠歌。那我也得这么干。从声音出发,英语发音中元音o的音最为绵长,辅音r则最好发音,于是 Nevermore这个词就是我选定的重复词汇。在每个诗节后进行变化,nothing more , nevermore。

     

    敲定技术的词汇,那么主题是什么?诗歌不是理智也不是情感,诗歌是美,美是氛围。没有比悲伤更适合的了。悲伤即melancholy,美人的死最悲伤,进一步,失去美丽的爱人的人的苟活更为悲伤。这即是主题。

     

    下一步,nevermore怎么整合进去,一个人类天天说“不再”不大现实,那么弄个动物进来,鹦鹉学舌,但鹦鹉太喜庆,那就乌鸦吧,有的乌鸦也能够学舌,乌鸦的长相也很诡异神秘充满恶兆。

     

    乌鸦于是与这个失去爱人的人整合在了一起,它敲打窗户,诗歌里的男人正在悲伤中,以为是爱人的鬼魂回来了,于是开窗。乌鸦飞到了一个雅典娜的雕塑上,拥有王者的风范,羽毛漆黑,它的风度似乎在嘲笑他的沮丧。

     

    于是他仰天长啸,啊,我的爱人怎么就不在了,乌鸦重复可能从其他人处学来的“Nevermore”,他想说,这个该死的乌鸦不免在学舌,但一遍遍后,越来越诡异,这个乌鸦犹如撒旦的使者,爱人永不再来。诗歌推向某种不可测的最高潮。收尾。

     

    看了这篇文章后,不免感叹,写两句巧言的所谓诗人大把地有,这种微弱的灵感不算什么,我们都能写。但能写100行以上的中等长度的诗歌,这种诗人等同于小说家,需要高度的理性与逻辑。艺术的范畴不属于伪装的假天才,而属于理性的真天才。

  • 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That Is Just To Say

    昨天初三的时候一朋友给我看了首诗,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That Is Just To Say

    I have eaten

    the plums

    that were in

    the icebox

    and which

    you were probably

    saving

    for breakfast

    Forgive me

    they were delicious

    so sweet

    and so cold

    这首简洁的诗歌据说很有名,读了一下也确实挺好。最好的就是人家多么会写,要我们写可能是,我早上吃了冰箱里的苹果、香蕉、橘子、樱桃、桃子、蓝莓,但这些都没有李子的奇妙。李子,比苹果、香蕉、橘子这类平凡水果有意思,比樱桃这种过度甜美的有忧伤感,比桃子高雅,比蓝莓这种一颗颗的琐碎感更规则。李子的颜色也更微妙,蓝紫色。

    朋友说,最后的so swett and so cold也很好。大约是暗指这对情侣的某种微妙关系。

    诗歌有时候读读能让人脱离现实口语的无趣。一个李子就能创造出美感。诗歌真神奇。

  • 含蕴之美:花半开,人微醉,欲语还休。

    中国人素来喜爱含蕴之美。花半开,人微醉,欲语还休。所以中国的诗歌是“欲辨已忘言”的意境之美,中国的水墨画是“月朦胧,鸟朦胧”的意向之美,就连中国的书法也讲究笔锋露白,潇洒飘逸的神韵之美。读司马迁的《史记》,往往寥寥几个字,人物性格跃然纸上,还各不相同,这就是中国文字精妙之所在。可能太过极致的东西,反而不如留有余地更具美感。

    世间人情亦如此。真正的朋友,未必需要每日杯觥相错,秉烛并榻。朋友,兴来则三五小聚,品茗对酒,意尽则一揖而散。如陶渊明般率性:“我醉欲眠卿可去”,友人们也丝毫不介意,纷纷起身告辞,下次照样如期而至,欢会如旧。

    “相见亦无事,别来常思君。朋友见面,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特别的话要说。可如果真有阵子不见,心底总会有所挂念。不经意时常常会想起一些人,或是年少发小,或是熟识老友,感觉犹如一杯热茶在手,心头也会暖暖的。任时光老去,纵使一生不见,你仍然在那里,人面桃花,笑意相迎。

    真正的知己,无声胜有声,尽在不言中。一点灵犀,无需经营。一切契合,无需刻意。

    知心的爱人,即使不能耳鬓厮磨、朝朝暮暮,也会情深意笃、不离不弃。因为彼此留出一点空间去欣赏,留出一段时间去品味,甚至怀抱遗憾去追忆,都可能会收获一份意想不到的美。

    自己独爱含蕴之美,是因为害怕事物走向鼎盛至极后的衰退,这种退变更让人觉得伤感。就像绚烂焰火过后的天幕更为寂寥,怒放之后凋零的花枝更为惨淡,担心自己无力承受,会像宝玉一样,在大观园里的喧闹散场之后落寞的叹息。而含蕴的美总留有空间的,上升的、永无止境的,不会让你觉得现在的美好时刻已经是抛物线的顶点。

    不要让一场花事开到荼蘼,不要等到情到浓时情转薄,一切都还只是初遇时的美好。还没有开始便不会结束,还没有达到高潮,便不会低落。凡事月盈则亏、盛极必衰,那么世间的种种,留它几分不种不收,便好。

  • 凉风有兴,秋月无边:【秋天的誓言】【三门湾北岸秋夜】

    【秋天的誓言】

    让秋天的缤纷色相
    再一次覆盖我的躯干吧
    酽烈中,我将踖躩着重新复活

    让秋天的斑驳情意
    再一次淹没我的心岸吧
    嘤咛中,我将峥嵘着重新上路

    绚烂,是一切活着的姿势
    静穆,是一切如归的誓言

    当枝头树叶飘零的那一刻
    我只是一个弯腰躬身的农夫
    目光企及的地方,就是我纵横的疆土

    透过小米和苞谷的后窗
    你们会看见我的棉花妇人和豌豆孩子
    你们问我,看见了什么
    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在秋天,我藏纳前世的壮怀激烈
    在秋天,我收拾今生的悲欢离合

    【三门湾北岸秋夜】

    说好的涨潮时分
    海水漫过了深秋的夜色

    我草绿的裤管,尽被咸腥打湿
    就在那百年不倒的门洞前面

    昏黄的灯光下,渔家的两代女人
    忙碌着,正准备一桌早市来的海鲜

    身穿红裙子的媳妇,娘家在遥远的北方
    二十年前栽下的仙人掌,是她的嫁妆

    陌生的三门湾北岸,已有一丝丝秋夜的沁凉
    杯盏摇晃时,身影便投落向斑驳的老墙

    小院里的最后一棵枣树,记下我此生的偶遇
    依稀的前世,曾经看见过这样的无边汪洋

    第一次啊,当我独自坠入梦乡
    枕畔竟酣然发出了海的巨大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