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翟欣欣律师

  • 翟欣欣律师易胜华是什么人?易胜华 VS 张起淮谁胜谁负鹿死谁手?

    翟欣欣律师易胜华是什么人?易胜华昨天还骂@关亦乔律师收钱为翟家洗白,今天竟然受理翟欣欣的委托帮其打官司,关亦乔有没有收钱为翟家洗白我们不知道,反正我们知道易胜华肯定是收了翟欣欣钱并且为其洗白了,哈哈哈,这是今天看过的最搞笑的事情了,易胜华你要加油啊,继续闹笑话给我们看!

     

    易胜华律师

    9月17日 00:04 来自 iPhone 7 Plus

    作者是大龄单身女青年,可能是收了翟家的钱来为她洗白的。大家快来骂她[怒骂]

     

    @筱雅是我是筱雅:这不是霍欣欣的律师吗?[嘻嘻] 赤裸裸的自己打脸了[挖鼻] 全国人民怎么看[污]

     

    @萱萱5915723527:[允悲][允悲]你不就是翟欣欣的律师吗,看到这个我是懵逼的

     

    @赤金册:易胜华律师是真收了翟家的钱了。

     

    @橙橙先生-:难道这个律师在下一盘大棋,冒天下之大不韪,最终其实在我方派出的卧底?

     

     

    但是等等,有网友说易胜华和关亦乔是认识的,难道他们在演双簧吗?这个可能性非常的大:

     

    @比特币监听员:你们是不是傻 他们两认识的。

     

    @驯兽师:这难道不是变相说明没收钱,是真相,从而洗白翟欣欣吗?因为惯例不能贼喊捉贼。

     

    @圣范锦意:易胜华和关亦乔是认识的,应该是演双簧,并且有可能都收了钱的,相信我,易胜华和关亦乔可能早就代理翟欣欣案,所以他们才会帮其洗白的,你们能别演了吗

     

    @什么时候能发财:别的不说,但是应该不难看出来这句是逗趣的反话吧……

     

    然后来看看年度大戏易胜华vs张起淮究竟鹿死谁手,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易胜华vs张起淮

     

     

    易胜华微博认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主任 知名法律博主 微博签约自媒体,北京 朝阳区

    公司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简介: 中国十佳诉讼律师,畅销书《别在异乡哭泣》作者。24小时咨询电话:王小艳13269635539。

    [email protected],个性域名: lawyeryiru

     

    张起淮微博认证: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 北京 朝阳区

     

    简介: 北京优秀律师;中国“航空案第一律师”;“十大风云律师”;“中国百强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

     

    博客地址: http://blog.sina.com.cn/lawyerqh

     

    百科资料  张起淮,1955年生,汉族,法学硕士,教授,中国资深律师,曾工作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社会兼职众多,现为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曾代理了大量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16年8月15日,代理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案。

    中文名:

    张起淮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55年 职业:律师

     

    主要成就:

    中国十大风云律师、航空案第一律师

    代表作品:

    《论中国反洗钱犯罪的法制完善》

     

    知乎问题:如何看待张起淮律师与易胜华律师在Wephone案件中的对决?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5498266

     

    作者:莫少华:张起淮14岁加入中国空军,27岁成为当时全空军最年轻的团参谋长;13年在李某一轮x案为李某一辩护,16年在王宝强离婚案为王宝强辩护;接手此案时表示:可能并不是仅仅涉及诈骗这么简单;而易胜华,之前爆出来的不给女助手上社保还种种威胁污蔑事件,名声搞得很臭,貌业界评价也不佳,更有司法院校前辈“毕业千万别去某某事务所”的传言;感觉会很有意思

     

    铁加曼战斧古籍修复工作者/视觉设计师

     

    龙配龙,凤配凤,王八对绿豆,我没说谁,别对号入座

     

    霓裳丶舞轻愁:

     

    易胜华的风评不好,结合苏所说的翟雇佣无良律师对他进行恐吓。。细思恐极虽然不至于,但是莫名地有意思了起来。

     

     

     

    [转贴]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律师对前助理的恐吓威胁(转载)_法治论坛_天涯论坛_天涯社区

     

    http://bbs.tianya.cn/post-law-651339-1.shtml

     

    我是2010年10月8日开始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工作,做易胜华律师的行政助理。2013年1月14日离职,在2010年10月8日到2012年5月份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刚出校门,并不知道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后来在2012年5月份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工作的这两年多的时间里,盈科律师事务所没有给我上过一次的社会保险,我才知道之前不签劳动合同有多么可怕,即便后来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感受到了我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所以首先我联系到了易胜华律师,希望他可以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于是易胜华律师对我有了第一次的威胁,说他有推卸给我入社会保险的录音,并明确的告诉我让我去劳动仲裁。

     

    当时和解不成功,于是我决定去劳动仲裁,在2013年3月7日,我立案成功以后,每天都会接到了很多的易胜华律师的短信、邮件、QQ留言,还有一些易胜华律师托人传话的。劳动仲裁我并不要求易胜华律师对我有所赔偿,我只是想去主张自己的合法正当的权益。我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易胜华律师反复的说我敲诈他,我并不知道我哪里敲诈他了,我并没有和他要钱,并且我和他在QQ里面也明确的说明了我不要他的钱,他既然觉得我敲诈他可以去告我啊?我要求补缴我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我就是敲诈他吗?

    昨天易胜华律师给我写邮件中提到

     

    1:“你有多大的本事,竟然自不量力,敢于挑衅我,敢于挑衅盈科。”我真不明白了我只是让他补缴社会保险我就是挑衅易胜华律师就是挑衅盈科吗?难道我的权益受到侵害了我就应该坐以待毙吗?

    2、他在文章中提到我和多个男人有染,我真的不知道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怎么可以说出这种话,来污蔑我,他不知道这是在侵权吗?如果有必要我觉得我应该找到这些人当面问问到底我和他们有没有关系,有什么关系。难道就是因为他不想给我补缴社会保险就诋毁我的人格吗?

    3、他说我排挤每一个比我先来后到的助理,不惜恐吓、造谣污蔑,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为何不找他们来谈谈是他们为什么都离开,是因为我吗?我是行政助理,他其余的助理都是业务的,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竞争也没有经济瓜葛我为什么排挤他们?我想他们离开的只有易胜华律师心里最明白为什么那些业务助理都走了,并且身边所有合作的律师都离他远远的,到底什么原因易胜华律师比谁都清楚,这个我也不必多说了。

    4、易胜华律师说我半夜和他老乡调情,让他老乡给我买东西,那好吧,我觉得我有必要找到他这位老乡问问此事,他说这些无非是想诋毁我,公道自在人心,我还真不怕。

    5、易胜华律师在邮件说我欺负他,他将要报复我?难道就是因为我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就要报复我?

    6、文中还说易胜华律师会让我名誉扫地,好吧,仅仅因为社保让我名誉扫地,说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可以啊,我还真不怕易胜华律师去说这些,但是我还是奉劝易胜华律师多想想后果再去做吧!

    7、易胜华律师说我必然遭到报应,如不悔改那就等着吧!这句话充分的说明了他对我的威胁与恐吓!

    今天易胜华律师又一次发QQ来威胁我:

    这个是今天易胜华律师对我的最后一次威胁和恐吓,我不知道他所说的让我付出更多是什么呢?告我敲诈他?还是让我名誉扫地呢?还是其他什么呢?但是我想说的是员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没有错的,无论有任何困难都要保护自己,不要被任何事情所吓倒,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会把他给我写的那些威胁的信、他给我离职前发的QQ聊天和后来离职以后发的威胁恐吓的聊天记录都会陆续的发到网上,我只是恳求我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易胜华vs张起淮网友评论:

     

    @龚文祥:女方律师的第一个声明就是要威胁起诉说翟欣欣坏话的广大网友,公关的角度已经输了。

  • 翟欣欣律师易胜华发表声明:人肉搜索翟欣欣涉嫌犯罪,将追究法律责任

    翟欣欣骗婚逼死IT男苏享茂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还苏享茂一个公道,网友们纷纷去人肉搜索翟欣欣的个人资料和照片,这让翟欣欣恼羞成怒,于是为了让网友们闭嘴,也为了对付苏享茂的律师余婧、张起淮,翟欣欣聘请律师易胜华,发表声明表示,人肉搜索翟欣欣涉嫌犯罪,将追究相关人士的法律责任。在声明中表示9月18日24点前删除翟欣欣资料就可以了,否则9月19日0点之后将要弄你们了。看到这段话,哈哈哈,艾薇资讯好好怕啊,但是要怕的不是翟欣欣做贼心虚怕广大的网友们报复吗?翟欣欣你晚上睡得着觉吗?放心!我们会继续支持苏享茂的,一直让骗婚诈骗团伙翟欣欣母女等受到法律的严惩!

    翟欣欣律师@易胜华律师

    翟欣欣律师声明

     

    近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

     

    根据翟欣欣女士的授权,我们发表以下声明:

     

    1、 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全力以赴维护翟欣欣女士的合法权益。我们正在认真研究翟欣欣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

     

    2、 苏享茂先生自杀事件发生后,翟欣欣女士基于“死者为大”的传统风俗,默默承受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和人身攻击。尽管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翟欣欣女士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3、 由于信息不对称,绝大部分网友出于朴素的正义和善良的本意,对苏享茂自杀事件发表看法。无论对此事件持何观点,我们都表示理解。

     

    4、 我们注意到:少数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干扰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部分媒体(包括自媒体)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翟欣欣女士进行侮辱、诽谤。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5、 我们建议:上述个人、媒体立即停止对翟欣欣女士的违法行为,删除侵权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各网络平台主动删除侵害翟欣欣女士权益的信息。在2017年9月18日24:00之前停止侵害、删除侵权信息的个人、媒体和平台,我们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6、 我们将于2017年9月19日0:00开始,搜集、固定有关证据,追究侵害翟欣欣女士合法权益的违法人员、媒体、平台的法律责任,决不纵容。

     

    7、 由于本次事件涉及到翟欣欣女士和苏享茂先生的大量个人隐私,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必要时,我们将通过新浪微博“@易胜华律师 ”,对有关事实进行澄清和说明。

     

    8、 我们了解到:苏享茂家属委托的代理人,是我们尊重和信任的优秀律师同行。我们愿意虚心请教、充分沟通,帮助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消除误会、化解敌意。我们相信,通过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本案一定会回归到理性和法律的层面,最终得到妥善的解决。

     

    易胜华 律师 9月18日

    我说易胜华老师,你才是内奸吧: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Mr轩麟:不可思议,一个如花似玉正值槿季年华的女子,为了追寻真爱,结了四次婚,处了五个对象,默默承受精神压力,精神损失高达一个亿。

    @飞雪连天寒江路:翟欣欣不是不吃不喝不见人吗,怎么这么多天还没有死啊。好奇怪?

    @法山叔:[doge][doge]越来越精彩了。张起淮VS易胜华,这波剧可以说是很值得跟了。

    @关亦乔律师:昨天说我收了翟家钱给翟洗白,导致部分不明真相的网友不问青红皂白来讨伐我[摊手]今天呵呵

    @长长雨季:哈哈。送你上去。这律师昨天说别人为了钱给某女洗白。转眼他为了钱接了这个案子。这脸打的。。。

    @金银财宝到我家:感觉男方律师取证更难 而且男的已经死了。女的榨干男方到这么多钱够她请顶级律师了 对男方真是怒其不争替他亲戚不值。

    @龚文祥:女方律师的第一个声明就是要威胁起诉说翟欣欣坏话的广大网友,公关的角度已经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