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之再红两百年:《爱玛》和《傲慢与偏见》

简奥斯汀的书,我完整看了的只有《傲慢与偏见》。若干年前痴迷于其中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情节,并且把95版Collin Firth的电视剧看了几遍,基于此书的《BJ单身日记》也看了不少遍。总之,初看时只关心做梦的部分。去年把《傲慢与偏见》又看了一遍,这两天浏览了几页《爱玛》,发现简奥斯汀真的不仅是言情玛丽苏的祖师奶奶,还有很多别的。

简奥斯汀说话就特幽默,特像当代纽约文青高级知识分子的派头,时不时来几句吐槽,蛮像弹幕。比如,《爱玛》里,爱玛给自己的女性朋友瞎当红娘,结果招惹来的男的中意的是爱玛本人,她一阵尴尬、懊悔,并且这个男的爱玛本人又嫌俗,更尴尬了。这个时刻,正常的作家可能就会写,爱玛为朋友、为自己流下了一点心酸的泪水。但简奥斯汀偏不,她写  “最后她上床睡觉了,除了确信自己铸成大错之外,别的什么也没琢磨出来。” 看到这个睡觉的情节,这绝不是个两百多年前的人,这不就是我们自己吗?特别好笑。

《爱玛》和《傲慢与偏见》的不过时还在于,这些书特别写一个中产阶级的最关心的东西:婚姻,即如何找到好丈夫,如何找到好太太。爱情只是奥斯汀的表层逻辑,财产、地位、行为举止、教养,这些才是“好”婚姻的条件。伊丽莎白啥时候爱上达西的,和自己的舅舅舅妈去了达西那个富丽堂皇大到可怕的Pemberley庄园后。爱玛,在这个故事的开头部分,就很详细地在比较自己和她未来的丈夫家的房产价值、地理位置。

简奥斯汀的书,既现代女高级知识分子的腔调,又参透中产阶级婚姻的奥妙,再红个两百年是绝无半点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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