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合同工:招聘、待遇、福利等

首先说明,本人是一个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单位的人员基本分为事业编,工人编和劳务派遣这三种。事业编的基本全部都是985和211的校招;工人编有早年接班的、部队安置的,还有一些专科生和现在招的一些普通二本院校的校招;最后就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早几年叫人事代理,现在口头上称作社招人员,即社会招聘。这类人员的结构主要以同行业某技术兵种复转军人为主,偶有其它从事相近工作的本地人跳槽而来。以上是自己工作人员结构的背景。
为什么会想到要写这方面的内容,是因为今天在家乡的招聘网站公众号上面看到当地戒赌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方式是笔试(0.4)+面试(0.3)+体能测试(0.3),然后是体检和政审。看了看招聘条件,自己基本全部满足,年龄卡在上限刚好。然后继续往下看,想着应该还可以,看到后面待遇,又是劳务派遣,给交社会保险,没有公积金。而工资是基本工资2000,这2000还含200的绩效考核。我就想问这是什么制度?这是什么国度?
以上是其一,再接着说这个制度,不知道现在是要干什么,?在百度上搜了一下厉害国以外西方或者欧美劳务派遣,居然没有一个相关词汇,出来的都是一些说这个制度的利弊,而且大多都是说利大于弊的,这个就让人有些搞不明白了。关键之处在于说利的人说是为大家提供了工作机会,我想说如果没有这项制度呢?这些工作难道就不需要人干了?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是蠢还是坏?是何居心?

再说说自己的工作待遇,单位给交社保,公积金招聘的时候说是现在没有,以后有没有不知道。从上班到现在,四年了,事业编和工人涨了两次工资,加了一次车补,调了一次公积金。而在一开始没涨没加没调的时候,事业编与工人和自己同岗位的同事,年收入和公积金这一块下来大概在劳务工1.7倍左右,现在直接2倍往上。并不是抱怨别人比自己拿的多,只是我们少的有些过分,劳务工的收入十年前和现在比,不升反降。这是其二。
再是其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期限。每次不得少于两年,连续签满十年后必须转为长期合同。就在两年前,第一批劳务工,也就是最早的一批人事代理,即将迎来满十年。然后单位通知所有人重新签合同,原来的派遣公司注销了,重新注册了一个新的派遣公司。最奇葩的是原来的派遣公司股东组成里面有三个企业股东都是单位下面的小单位。
还有其四,自己在去签合同的时候遇到某小单位人事小姐过来派遣公司说是有几个派遣员工的合同到期了,小单位不想给续签了,还想让几个派遣员工在没有过错的前提下自己提出辞职,这样就不用赔偿补偿金(按工作年限,依据工龄按上一年度月均收入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最坑的是你不辞职最后各种降低收入,让你待不下去。
最后,劳动合同法里面写的是劳务派遣用工适用于辅助性岗位,可替代,临时性和辅助性是其岗位特点,现实中却不是这样。百度上说这是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用工制度。然而,国内互联网上却找不到任何国外类似的案例。说到这里,不知道还有什么说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但是,现在呢?人份三六九等,不患寡而患不均。人生来不平等,而这个世界原本也就不存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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