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是网络发达的时代,电子支付极大地方便了日常生活,同时也被犯罪分子高效利用。蜀黍在平日工作中,很痛心地发现让受害者中招的,都是很低级的骗术。网络上流行一句“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网络诈骗已经成为诈骗犯罪的重灾区。网络诈骗的特点是受害人范围广、损失大、损失难以追回、公安机关破案难度大。先来看一个案例:2017年4月,张某(女,30余岁,有业)在家玩手机时,QQ上收到一条网络兼职的验证信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张女士通过了验证。聊天中对方说明自己是一个网络兼职的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张女士的作息时间安排适合她的兼职类型。张女士表示愿意做网络刷单(淘宝刷单等),对方发来一个链接,让她刷了一单100元的,随即,对方按照“标准”程序给她返现106元。信任感建立以后,对方继续让她刷单,不过这次是3000元。
略做迟疑后,张女士选择了付款,不过这次付款成功后,对方没有立马返现,说这是一个批量的订单,每一单3000元,要刷8次,否则之前的钱都不能返还。慌张的张女士只好按照对方的要求,连续刷了8次。此后,对方以种种理由不返现,要挟张女士继续刷单,否则之前的损失都不负责。张女士在连续26天的时间内断断续续给对方支付了19万元,期间,未对家人透露一个字。这19万元包括家里的全部积蓄,还偷偷使用丈夫的信用卡套现了6万元!
还有很多类似的诈骗案件,以淘宝刷单居多,受骗的有大学生、无业人士、白领,损失从几百元、几千元到上万元,案例中的损失情况是蜀黍经历的最惨痛的。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骗子深谙心理学,第一次刷单的金额不大,并且返现很规范。这就是建立信任感。然后是威胁,引诱。
案例中的丈夫面如死灰,却不忍责怪妻子,嘴里不停念叨着“这是家里的全部积蓄,孩子还在读书”,他说他有公安局的朋友,知道破案难度很大,即使侥幸破案了,也需要很久的时间,到那时候,钱早就被犯罪分子挥霍一空。
在这里普及一个防网络诈骗的黄金法则,那就是做最坏的打算。每一次支付前,都要反问自己,如果对方是诈骗(或者耍赖),你是否有把握把自己的钱拿回来?如果不能,就不支付。或者说如果你不能承受这个损失,就不支付。这条法则还适用于借钱。
举个简单例子,比如“妈妈”微信发来信息,让你发红包给她,如果是妈妈,当然没问题。但是你如何确定操作微信的确实是妈妈呢?另外,涉及到金额的大小。比如妈妈只要你发200元红包。你可以设想,如果盗号了,这200元损失你是否能承受?如果对方是要你转账2000元,你就要打电话和妈妈确认。再有一点,就是不能轻易移植信任感。比如“妈妈”让你转了200元过去后,再让你转500元,你要再度做最坏的打算,这次你要考虑的是700元的损失是否能承受,如果不能,就要启动验证程序,必须确认,确实是妈妈在向你要钱!
上面提到的是针对假冒亲朋好友身份诈骗的情形。另外一种类型就是案例中的陌生身份,比如网络兼职的中介公司等等。黄金法则仍然适用。如果严格按照黄金法则来,案例中的第一笔成功的刷单,就不会进行,因为我根本无法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如果他是骗子,我如何拿回这100元?但是也有人一定会愿意用100元来冒险。问题是成功刷单后,不能移植信任感,按照黄金法则,这次是3000元的损失,你还会选择支付吗?
为什么如今有这么多人会轻而易举将自己的钱付给一个完全陌生的“虚拟身份”,这是由淘宝等网络购物体验给大家形成的潜在信任感。还记得淘宝刚开始出现的时候,第一次用支付宝付款的时候,是不是内心里充满了忐忑?是不是想过,如果我付钱了,对方却不给我发货,怎么办?人们轻易地进行了由此及彼的推理,把这种之前建立的信任感套用到了电子支付上,实际上这完全是两码事。淘宝的成功是由一个巨大的电商平台公司在做背书,而你面对的那个虚拟身份,是没有的。
最后,再重申这条防止被骗的黄金法则:做最坏的打算!同时,这条法则还适用于亲戚朋友之间的借款,特别是那种不在一起,使用电子支付的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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