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杜/文
2008年,是我博士的最后一年。转眼10年过去,我还是没法理解那一年的经历在我人生中意味着什么。
在国内拿的博士学位后,我来美国做博士后。按我在国内的理解,“博士后”是刚毕业的博士生们正式进入学术圈或工作之前的缓冲期。可实际上,美国的博士后就相当于一个没有时限的实习期,除了繁重的科研任务,还要帮教授(实验室真正的老板)撰写论文和课题申请书,训练博士生们实验手法和技能,对职业空间没有任何提升。
对于大多数博士后而言,每周工作普遍在50小时以上。到了感恩节和圣诞节,老板回家团聚,学生们放假,博士后也只能独守实验室,且没有任何薪酬补偿。一旦实验室课题经费断档,教授还有教学和教务方面的薪酬支撑,学生则可以换实验室,博士后就只能走人——能不能找到下家、能找到怎样的下家,全凭运气,前任老板顶多写封推荐信而已。
那时候,我住在房东大姐的美式房子里,每次洗澡都能在卫生间各处看见她掉的头发,湿漉漉、一缕一缕的。那些头发就好似一柄利剑,悬在我头上——我不想变成她,一个做了10多年还不知何时才能做完的博士后。
北美的夜空,人和人就像漫天繁星,看起来很近,其实远到让人无法理解;偶尔相遇,也只是擦肩而过。
2008年的上半年,我是在厦门大学度过的。
我只是随导师去做毕业课题,不是厦大的学生,不能住学生宿舍,也没有学生证和图书卡,去食堂打饭都得蹭别人饭卡。
5月毕业季,校园里弥漫着软绵绵的感伤,鲁迅石像下全都刻着“不想毕业”之类的字迹。我常琢磨,我要是这个号称“全国最美高校”的学生,也肯定想再待个四年五载。可惜我是个“黑户”,当时的心态就跟现在融入不了大城市的民工差不多,只想赶紧毕业走人,出国去。
疯赶毕业论文的当口,在电视上看到大地震,想捐50块钱。当时在实验室,每个月能领五六百的补助,50块对于我,只是少吃顿海蛎煎而已。跟踢球认识的几个哥们儿说了,他们都不捐,还说鬼知道钱会到谁手里,于是我也没捐。可后来好多年一直忘不了,自己也后悔了——还不如捐了呢,管它到谁手,至少自己心安。
很快就回东北毕了业,去沈阳办签证。美国驻沈阳领事馆在和平区十四纬路,一大早排队面签,前面几个人围着一个女孩,大家手握手闭着眼念念有词。当我听到“感谢主啊”,才明白他们是在祷告。那女孩在国内读了神学院,想去美国深造。
轮到我了,签证官长得很混血,扫了两眼材料,开口说了句“回去等着吧”。我一听是东北话,登时五雷轰顶,练了两天两夜的英语愣是没用上。
排在我前面的那女孩,签证官是一黑人大妈,用德州腔问她,既然是学《圣经》,去哪儿不行,为啥非去America?女孩听不懂,急了,翻来覆去就一句英语:我去America不为别的,就为了学《圣经》。黑人大妈把她拒了,她哭着出来,和刚才祷告的兄弟姊妹抱成一团。
读研时我就想出国,不但为之努力,还没来由地笃信自己一定会出国。当时觉得那叫信念,现在回头看看,说成是少不更事的偏执也亦无不可。
那个陌生女孩的哭泣,让我头一次琢磨出国对于我的人生,究竟意味着什么。
然而这会儿琢磨为时已晚了。
8月底,东北县城凉意初露,赴美签证寄到我家。母亲脸上既藏不住笑,也藏不住愁。父亲倒是云淡风轻,只说时间赶得挺好,奥运一完事儿,北京就不堵了。
行李是父亲装的:棉被,棉衣,碗,勺,电饭锅,菜刀,鞋子,袜子,小塑料菜板和各种款式的鞋垫(不知听哪路亲戚说的,美国人居然不垫鞋垫)……我看着他一样一样往里装,心说这哪儿是去美国呢,去非洲大草原还差不多。
这些能铺满两大屋的物件硬是全让他装进去了,还是意犹未尽,说“要不是怕超重,还能再塞条电热毯”。
父亲也没什么高深的诀窍,只是一味地想办法压缩空间而已,比如饭锅里盛鞋垫,棉被中掖菜刀。母亲就在一旁说:“这老些东西,装了又散,散了又装,真服你爸了。”
父亲嫌超市的打包绳不结实,非要往里串粗铁丝。他年轻时当过钳工,手一沾铁就停不住,扣拧得结实无比,行李箱被他五花大绑,像一炸药包。后来我在美国落地,好不容易借了一把钳子,才能拆箱过活,把房东都看傻了。
爸妈一起去北京送我。临走前一晚,我出去跟同学喝酒,回来睡得很死。第二天上车,母亲嘀咕说:“你爸真是老了,总疑神疑鬼担心落啥东西。三更半夜非要把行李拆开,大小物件挨个过一遍才算放心,重新打好包天都亮了。”
在北京停3天。三口人马不停蹄,跟没出过门儿似的,恨不得把北京城逛个底儿朝天。
我是怕一停就会想,这一出去再回来就不知猴年马月了。至于爸妈为什么不停下歇歇,我也没问。三口人只闷头乱逛,闷头照相。
终于到了首都国际机场,父亲看起来很疲惫,母亲却跟我喋喋不休,说碰过生肉的手绝不能沾碗筷;说美国那边都用洗衣机,内衣内裤和外衣外裤千万要分开搅;又说美国人是美国人的体格儿,冬天光不出溜啥事儿没有,你千万别得瑟跟着瞎学。等最后到安检了,她又数落起我们县的裁缝。我说人家怎么了,新做的西服不挺合身嘛。她说你现在穿是合身,在美国吃几年高热量的汉堡,合不合身我就看不着了。
我听了摇头,笑着去过安检了。明明不敢回头,却还是回了头。
这一回头就看见母亲在哭。父亲也真是的,也不劝劝她,只背手站在一旁,左顾右盼的,不知在看些什么。
这是我头一次坐跨国航班,北京直飞芝加哥,13个小时,睡睡醒醒,比13年还漫长。邻座的哥们儿也是东北人,也学生物,也出来做博士后,就聊起来了。
“美帝不可久留,往死里整两年,赶紧杀回来占个坑儿!”昏暗中他的东北口音杀气腾腾。
他刚当上父亲,给我看手机里儿子的照片。还是滑盖儿的手机,像素又低,我只能看出个娃娃的轮廓,我就说:“恭喜,很可爱。”他摇头,说媳妇儿只给他一年时间,顶多一年半,要不他回国,要不就离。所以他心急火燎杀回去,不只是为占坑儿,还为了保住老婆孩子。
我俩边聊边刷靠椅上的显示屏,飞机在太平洋上一点点挪着,飞行高度是英尺,我俩却毫无概念。我有点羡慕他,心里想着,至少他对未来还有个方向,有方向就有盼头,可我呢?我要在美国“往死里整”几年呢?就算回去也没啥媳妇儿等我,但会有个坑儿给我占么?
待飞机终于在芝加哥落了地,我俩已聊得满脸油光。我转乘大巴,他转机飞往东海岸,习惯性互留了手机号,一想在美国用不上,又赶紧加了QQ。我俩同龄,连QQ都同样是7位号,当下相视一笑,就差没在俄亥俄机场宰口猪拜把子了。
就此别过,至今再无联系。
我常想,他现在应该陪儿子看世界杯呢吧,也不知在美国往死里整了几年,回国占了多大一坑儿。如果杜甫有7位号的QQ,个性签名会是“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么?
我在美国的房东是一位中国大姐,已经做了10多年的博士后。人很热情,专门开车过来接我,开口就说:“欢迎来到玉米地。”
我坐上车向窗外一看,真的就是玉米地,齐刷刷一人多高,成片成片的一望无际。
大姐笑:“很荒凉很农村吧,许多国内人刚来都很失落。”我到觉得还好,从小在县城长大,大城市对我没啥吸引力,何况我来这儿是做博士后的,是荒凉还是繁华关我鸟事。
其实出来前,我是想找个美国人当室友,练练英语啥的。但母亲却坚信,还是咱中国自己人靠谱。为了让她安心,我才和这位大姐联系上,她发过来我要住的房间照片:中央空调,实木地板,窗外还能看见剪成板儿寸的绿草坪。
可当她把我接到家,却让我在客厅先将就两天,因为住我房间的房客还没搬走。本以为她说将就是睡沙发什么的,岂知是我自作多情——客厅根本没沙发,只有两把美式的安乐椅,挂道帘子和厨房隔开,我打地铺而已。
刚飞了13个小时,又云里雾里倒着时差,得亏是10年前的身子骨儿,地铺就地铺吧,难不成当下就退了房在玉米地里现找?至于租金该怎么算,也由房东去吧。
真正让我头疼的是洗澡。
这栋美式木头房只有一个能洗澡的卫生间,却住了六口人:大姐一家三口、暂住我房间的那对小夫妻和我。
首先,是要可着大姐家先洗的。她做科研辛苦,又要顾家,洗澡大概弥足珍贵的放松,所以一洗就半个多小时,水汽总是透过门,一阵一阵地弥散进客厅。她先生曾在国内当过兵,来美国这么多年一句英语不讲,一洗澡就高唱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像首歌”,很是惊悚。
至于那对小夫妻,都是挑晚上洗,老公搭着老婆的肩笑嘻嘻进卫生间,鸳鸯戏水戏到夜深。卫生间和我睡的客厅只隔着两层木板。我因时差而失眠,耳朵又很灵敏,该听的不该听的全收进脑子里搅成一团糊了。
当时在美国跟国内打电话,用的是“长城卡”。大姐给了我一张,让我给家里报平安。母亲上来就问一切可好。我说都好。又问时差倒过来了么。我说倒过来了。问这几天吃饭怎么办,大姐在一旁听了笑,说:“您甭担心,我们给他做就好了。”母亲忙让我把电话给大姐,先是连连道谢,又数落我不懂事,让大姐凡事多照顾照顾。
说到底,母亲还是担心我寄人篱下。
其实大姐在家根本不做饭,她先生在中餐馆打工,每天带回各种炒饭,不知道加了多少盐和酱油,油腻腻的,太惯着美国人口味了,连猪肉都能吃出爆米花味儿。所以,我都是自己做饭。
当我从行李箱掏出菜刀和菜板,在厨房摆开架势切土豆时,大姐的儿子Kevin跟了过来。那是个正在变声期的少年,据大姐说“将来非藤校不读”,我不敢怠慢,停下菜刀问他吃没吃,他却问我知不知道奥巴马其实是个非洲人。
Kevin七八岁就出来了,一口地道的美语,却对这国家毫无认同感。看出来是憋坏了,好容易逮着我这个刚出国的,没说两句就开始用半生不熟的汉语痛骂“韩国棒子”。
我问韩国咋惹着你了。
“棒子就是American养的dog!”
“你这都听谁说的?”
“天涯,铁血,你在国内不上么?”
Kevin说他从来不听美国歌儿,只听周杰伦。我乐了,说周杰伦那哼哼哈兮不也就是邯郸学步,学美国黑人那一套么。他不懂啥叫邯郸学步,我解释了,他倒急了,硬要我听他的mp3。
我拿来一看,里面存着几首《范特西》,大笑:“这都猴年马月了,你家偶像早‘依然范特西’了。”
他有点窘,沉默一会儿,颓然说:“还是old song好听。”转身就回地下室继续听他的《范特西》了。
我刀功差,跟Kevin扯了一通,土豆丝粗细不匀,又怕糊,添了好几次水,炖成一锅土豆条儿。给家里打电话,没人接。这里晚上10点,国内上午11点,也不知他们在忙些什么。
小夫妻就要回国了,男的在美国读了两年书,打出4大包行李,鸳鸯浴洗得特别晚。囫囵吃完,我干脆决定出去散散步。
踏黑而行,信步走进一处公园,虫鸣蛙叫,星垂满天,流萤烂漫。草丛里忽然探出野鹿两头,月光下一前一后,一高一矮,估计是一公一母,我心里还觉得挺新鲜。在这片中西部的玉米地,我忽然很想吼两句李商隐。
回去被邻居家的黑人小孩拦住了:“Hey man, cigarettes?”
“No.”
“Fxxk ya.”
其实,我之所以进了这个包围在玉米地当中的实验室,只是因为在国内读过这老板的论文,发了封套瓷email,打了通越洋电话,仅此而已。好在我走运,老板在学术上颇有声望,为人也很厚道,我才能发表论文,10年后也才终于得以离开校园进了公司。
然而这都只是运气而已。
从整个领域来看,有太多老板的学术成就是建立在对博士后——尤其是非美国本土的博士后——无底洞式的盘剥上。
美国虽是个法治国家,然而在教授与其雇佣的博士后之间,却是一块灰色的无主之地。两者间的关系义务,既没有明确界定,对处于绝对弱势的博士后而言,更是缺乏规则保护。有不少闹到翻脸的,往往都是以博士后一方鸡蛋撞墙式的惨烈下场而告终。
极端情况下,这种冲突也会酿成血光之灾:2016年,一名前西奈山(Mount Sinai)伊坎医学院的中国博士后,开枪射伤两人,其中就包括他的前老板。
大家都说能者多劳,又说多劳多得。我顶多同意一半:缺乏制度上的保障,不论能者还是弱者,最后都沦为只劳不得。
那时,我经常上一个华人论坛,在上面见识到的,是赤裸裸的语言暴力:韩国人叫“棒子”,白人女孩叫“白牛(牛谐音妞)”,嫁给白人的中国女性叫“外f”,而在美国的中国博士后——尤其是我们做生物的——叫“千年老妖博后”,简称“千老”,以此来戏谑这种无休无止做博士后的人生惨状。
这BBS上曾发过一篇很有名的帖子《我是千老》。作者生于60年代,自嘲说“当年上大学什么也都不懂,稀里糊涂学了生物”,日后“因为心高气盛,不太善于搞人际关系”而辞掉国内工作读研,直到美国大学聘他去做博士后,才觉得“终于给自己创造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位60后大哥笔调沧桑地描写了妻儿是如何赴美团聚,以及数次更换实验室的经历。而对自己尚在延续的“千老”岁月,他是这样形容的:
“实验室做了那么多年,什么是什么,究竟怎么回事儿,也越来越清楚,看淡了;我尽量找能给我钱多一点的,稳定点的实验室,毕竟我还要为了我的孩子,毕竟我不认为自己还是那个为了出人头地能忍耐一两年牛老板压榨、然后立马走人的愣头小伙子了。”
大哥这般挖心掏肺,也是想劝劝年轻的网友:“人人都不容易,何必嗤之以鼻的,把心放平些,什么都好办了。”
后来,这个词还衍生出“琐男千老”和“卢瑟(loser)千老”等各种组合。我一度以为这些网络用语来自国内,后来才知是这边的中国网友原创,只是我们骨子里的阿Q精神在美国服务器上发扬光大而已。
我就想,我的房东大姐,在家里是妻子母亲,到学校是加班加点的博士后,如果在BBS上,她又是什么呢?“千年卢瑟老妖琐女”?还有在飞机上偶遇的东北哥们,我也总算领受到了那句“往死里整两年”里的杀气了。
等我自己终于爬出了博士后的泥潭,我也才敢承认,自己和这些恶语相向的家伙,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人性之下更是彼此彼此。
博士后的生活虽不温柔,却不妨碍这小镇秋日的美好:湛蓝的天,软绵绵的云,黄红相间的叶,树枝上一跳一跃的灰松鼠。
我每天步行去实验室,都会走过一条铺满红砖的小路,砖铺得细密紧实,是吸足了阳光雨露的绛红色,看上去满眼的舒服。一场细雨过后,砖块就又被滋润一回,更像是攒在一起的、熟透的草莓了。光脚踩上去,踏踏实实的温润传到脑根,总让我想起夏日的黑龙江畔。
我还去过留学生办的中秋联欢晚会,掏了10美元买张票溜进去的,发现台面上蹿下跳的都是学生会的头头脑脑,跟国内见过的一模一样。
我虽然还在学校厮混,但早已没了做学生时的心境,兴味索然,看了两眼就直奔后面那两桌月饼去了。掰开一块尝尝,枣泥蛋黄两样馅儿,腥甜腥甜,在国内也就是个地摊货水准,在这边大概就要论美金而沽了。
月饼旁边还站了不少人,张口互问国内哪个学校出来的。这话题不错,特别是有几位母校牌子还挺响的。等我把学校名字报出来,大家“哦”一声,便各自低下头继续掰月饼,再无别话。
我也习惯了,这里所谓的社交生活,大概也都无非如此。
我终于开始慢慢融入这里的生活,是从真正体会到拥有一辆车子的必要性开始的。
当时,我都是坐公交去沃尔玛,驾驶员是一脸怒相的黑人大妈,准时准点,风雨不误。当地人也有坐公交买菜的,但人家都用布质购物袋,大方体面又环保。我则浑身挂满了印有沃尔玛商标的塑料袋,里面塞着土豆西芹鸡翅脱脂牛奶,一看就是刚从国内来的。第一次去还有些发窘,对面的白人老太太就对我一笑:“Lots of good stuff,huh?(很多好东西,不是吗?)”
车上也有几个我这样挂满塑料袋的中国人,都是男的,互不搭茬,又能感觉到彼此的存在,像丛林里散落的菌类。再过上一阵,就有人不再坐这趟公交了,要么是回了国,要么是买了车,其他几个中国人就都很羡慕。好在很快又会冒出一个新来的,大家心里也就平衡了。
我第一次蹭同胞的车,还是因为踢球认识一个东北人,很年轻,可因为常年踢中后卫,硬生生踢出一脸老相,大伙就叫他老陈。每次踢野球,都是他开车捎我去那个12英里外的塑胶球场。我要请吃饭,他嘿嘿一笑:“可拉倒吧你!先出来的帮后出来的,谁都是这么帮出来的。”
老陈那会儿刚结婚,博士答完辩硅谷的工作就找妥了。他要搬走,想卖掉他的丰田车:94年的花冠,跑了16万英里,转过无数人无数手。
那天我们跟韩国人踢了场狠的,好几个人都抽筋了,老陈啥事没有,大伙笑说你这也不像刚结婚呢。他送我回去,问我想不想买这车,500刀。
“谢谢陈哥,我不会开车。”
“不会开更得买旧车了!我教你,俩礼拜包你拿到驾照!”
五百刀已经便宜得不像话,何况还有人教开车。我回头给他打电话,没人接。第二天再打,还是没人接。
再听到老陈的消息,竟然是死讯:他当天踢完回家,关上卫生间的门洗澡,洗了1个多小时,妻子觉得不对,喊人,没音,拍门,不应,里面只有哗哗的水声。当下破门而入,丈夫赤条条躺水里,急救车过来已经晚了:突发性心血管破裂。
老陈的告别仪式还是学生会给办的,还在办中秋晚会的那个场馆,只是枣泥蛋黄月饼没了,只有稀稀落落的抽泣声。
老陈生前有过哪些重要的人,死后一目了然:新婚燕尔的妻子一袭黑裙,国内赶来的父母肿着双眼,再有就是球队几个哥们儿。
大家就那么站着,倒有点像送站,老陈就像踏上了一趟不知开往何处的列车。
我也去了,第一次穿那套老家裁缝给做的西服。白发人送黑发人,我想跟老陈的父母说两句安慰话,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原来人生一世,能说出口的,基本都是废话。
老陈就这么没了,就像某次比赛他没打招呼就不来一样。球队也散了,大家约好似的互不联系,好像再凑一起踢球,就对不起另一个世界的老陈。
后记
2008年第一次下雪,我总算买了车。白天没人教,夜里自己趁黑鼓捣,居然没被警察逮到。等拿到驾照上路,已是来年开春,装一装行李,就准备从房东大姐那儿搬走了。
她也不留我,只是淡淡地说:“住得不爽就走呗。”
我和她同在一个小小的大学城,却再没有过什么联系。直到9年后我找到工作,要从玉米地搬走,才偶然遇到。一起吃了顿饭,只有她和儿子Kevin。我问她先生去哪儿了。她笑,说他实在受不了美国了,就先回国了。
我搞不清这“先回国”的含义,不再做声,用筷子扒拉油腻腻的美式宫保鸡丁。
她自己又说:“我也要回国了。”
“博士后做完了?”
“不做了。那玩意儿还有个完?”
“回国去哪儿呢?”
“没定好去哪儿……哪儿给安排房子,我和老公就去哪儿吧。”
我点头称是。
“回去晚了,好坑儿都被人占了。”大姐笑着去结账,“我儿子毕业了,这顿我请。”
Kevin刚刚读完芝加哥大学的本科,已长成了一个高大的帅小伙。
我问他还听周杰伦么。
他笑着摇头,谦逊,腼腆,对未来满是憧憬。
就此别过。大姐为回国做准备,我也开车上了高速。副驾座上摞着锅碗瓢盆什么的,一到新地方就能用上。六七小时的高速,那些旧物像老朋友似的陪在身旁,倒也不觉得太漫长。
20多岁时,我曾飞过太平洋,觉得自己不可能会被国界束缚。岂知毕业10年,出国10年,换过无数次公寓,见识过无数次聚散离合,越发觉着“美漂”二字贴切。
人和人像星辰,在同一块夜幕闪烁浮动,看上去挺近,其实远到让人无法理解;偶尔相遇,也只是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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