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加州法律,谷歌工程师陈立人杀妻最终会如何定罪?

关于谷歌工程师杀妻案的最新进展,刚刚新闻有报道检察官向法官请求再次推迟针对Chen Liren(陈立人)的听证。检察官陈述,被告人已经于周末转移至监狱,但是不知为何再次入院。

法官同意将听证再次推迟至本周五,1月26日下午进行。

补充内容 :

下一次陈立人听证信息官网已更新,House of Justice, 1月26 下午1点35分, department 23. 代理律师Wesley James Schroeder。

最近网友们都在讨论陈立人的量刑问题,有很多人都觉得他被定罪谋杀、牢底坐穿是基本肯定的,但实际上可不一定的。

从个人情感角度来说,我非常同意这次案情影响极为恶劣,赤手打死人我只在水浒传中读到过,从来没想到这种惨案会在美国的人才集中地硅谷发生。

 

陈立人可谓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参考以往加州判例,陈立人最终会如何定罪,犹未可知。我希望能通过分享常见美国杀人罪名和代表案例,帮大家预设一个合理的预期。

退一万步讲,如果最后判决和华人主流民意不符,我希望大家能籍此看到美国法律系统的不足和一些现实的无奈,而不是被一些谣言轻易蛊惑(比如说. 网传陈立人父亲是大官,如果轻判肯定因为贿赂腐败等等)。

有四种杀人罪名与此次案情相关,按罪行严重程度排列:

 

一级谋杀:

这一般是指事先有预谋的杀人案件,量刑25年以上监禁。

比较熟知的案件包括13年UIUC博士次永飞谋杀前女友案。犯案前次永飞谋划许久,且准备过程中留下了诸多证据。最终次永飞被定罪一级谋杀,获刑46年。

 

有一点很重要,一级谋杀案看重嫌犯是否预谋的证据。

 

加州历史上托马斯杀妻案,男方怀疑妻子出轨,突然回家后发生冲突,之后拿枪追着妻子满街跑。女方即便多次求饶,最后男方还是连开五枪将其杀害。虽然这个案情非常清楚,但最终还是因为预谋部分证据不足,托马斯只被定罪为二级谋杀。

 

此次谷歌惨案,想必地里最希望看到陈立人被定罪一级谋杀。但最终结果还需要看是否有足够强的证据。

 

二级谋杀:量刑十五年以上监禁。

 

和一级谋杀最大的区别就是嫌犯是否有预谋。请大家注意焦点是预谋,即便是下手前有杀意,但不是提前几天计划好的,就难以定罪一级谋杀。

一个代表案件是16年ASU留学生江玥,遇上交通事故之后被对方车主枪击杀害。即便对方杀意明显,但是因为没有预谋,所以最后定罪二级谋杀,获刑25年。回到此次谷歌惨案,如果不能证明陈立人事前预谋,那定罪二级谋杀的可能性较大。

 

故意杀人:量刑十一年以下监禁。和二级谋杀最大的区别是杀人前是否有经历过“挑衅”,也可以说杀人是否是“一时冲动”。

 

在婚姻关系中,挑衅包括得知对方出轨。换言之,假设夫妻一方突然得知对方不忠,即刻在冲动中将对方杀害,那最常见的判决就是故意杀人,而不是二级谋杀。

 

此次谷歌案件中传言女方当天计划和陈立人协商离婚。如果事实如此,但争论的一个焦点可能就是这能否被认作是“挑衅”。

 

另外传言当晚有二人的朋友和他们吃饭,注意到陈立人言行反常,那这位朋友的证词可能会极为重要,因为他会帮陪审团判断陈立人是否当时已经开始预谋。

 

过失杀人:一般三年以下监禁。

和故意杀人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嫌犯有无明确杀人动机。一个代表案例是2017年的米歇尔·卡特案,女方发短信逼男友自杀,最终获刑两年半。

还之前中国科技圈轰动一时的翟欣欣逼丈夫苏享茂自杀一案,在本网站也是经常的关注翟欣欣案件,如在美国发生应该也属于此类犯罪。

至于本次案件,个人认为陈立人能逃罪至此的可能性很低,须成功证明拳打于轩一到满屋是血其实毫无杀意。

最后希望加州法庭能给出一个华人群体可以接受的答案,为受害人于轩一讨回公道。

 

还有几点要考虑的:

 

1、 徒手一拳一拳杀死算不算折磨?算得话可以算一级谋杀。

 

2、预谋还要考虑第一次动手和真正杀死人中间有没有时间思考。例如说枪杀就是扣动扳机就致命,所以很难算一级

总之,我就是真心希望判一级谋杀+死刑,还是赶紧去死吧,这个渣男!!!我一点不觉得他可惜,可惜的只有于轩一。

 

整理了一下加州刑法关于一级谋杀,二级谋杀的定罪和量刑,欢迎评论留言。

加州刑法关于一级谋杀的定义拆解如下:

 

以下谋杀行为均为一级谋杀:

使用破坏性装置或爆炸物、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故意、蓄意和有预谋的杀害行为);

 

(使用)明知是主要用于穿透金属或装甲的弹药、毒药、蹲守、折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故意、蓄意和有预谋的杀害行为;

 

在实施或试图实施纵火、强奸、抢劫汽车、抢劫、入室盗窃、严重伤害、绑架、破坏火车或任何根据第206、286、287、288或289条,或之前的第288a条可处罚的行为中所犯下的谋杀

通过从机动车内向车外的另一人故意开枪并意图致其死亡而实施的谋杀

所有其它类型的谋杀均为二级谋杀

一级谋杀的量刑:

1、死刑。

2、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

3、25年以上监禁至终身监禁。

 

加州刑法典 190(a)

除(b)、(c)或(d)款另有规定外,凡犯有二级谋杀罪者,应处以15年至无期徒刑。

对加州二级谋杀案的惩罚。

二级谋杀的量刑

15年监禁至终身监禁

(b)中,二级谋杀的量刑为25年监禁至终身监禁,适用于明知或有理由知晓受害人是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并将其杀害的行为。

(c)中,二级谋杀的量刑为终身监禁并不得假释, 适用于明知或有理由知晓受害人是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并且意图杀害该警察,或意图对该警察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被告人使用危险或致命武器进行犯罪行为等情况。

(d)中, 二级谋杀的量刑为20年监禁至终身监禁,适用于从机动车内向车外的另一人故意开枪,并意图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情况。

 

补充内容 :

加州刑法CA PEN Code 187(a)关于谋杀的定义:

 

谋杀是出于恶意而非法杀害一个人或胎儿。

 

首先,检方需要证明杀人行为构成谋杀,然后再证明构成一级谋杀。

 

加州采用列举的方式定义了一级谋杀,其他非一级谋杀均定义为二级谋杀。

 

要证明一级谋杀,检方需要证明存在以下要件:

 

1、意图

这里不需要证明被告要杀害的就是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被告有杀人的意图即可。

 

2、预谋和商量 (一级谋杀成立的重要要件)

 

需证明被告人在实施犯罪前有明确的杀人意识。杀人意识的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在考虑范围,无论10年还是1分钟,只要证明在犯罪前形成杀人意识即可。

 

这是区分一级谋杀案和二级谋杀的要件。根据加州的法律规定,一级谋杀的几种情况都需要检方对特殊环境做出证明。

 

如果被告在实施伤害行为后,受害人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在伤害停止后因未及时救治而死,是否可以将其认定为蓄意,从而构成一级谋杀;另一种情况,检方能否证明被告人采取了极端残忍的方式,使得被害人承受长时间的痛苦而死亡,从而认定为一级谋杀成立?

从这个角度讲,犯罪凶器,被害人死亡时间将会非常关键。

3、恶意预谋

 

恶意, 可以是明示或暗示。可以通过被告人的犯罪过程,犯罪方式进行确定。

明示的恶意,例如被告人在实施犯罪前说的话,犯罪后对犯罪行为的描述等。

暗示的恶意,可以通过犯罪过程和方式得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受害人生命的极端漠视”。例如,用刀具连续刺入被害人身体导致死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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